ICU概念
内容提示:在我国,ICU、还没有统一的中文译名,可称为加强医疗科、集中治疗病房、危重病监护室等。又因收治对象不同,脏器监护特点不同分为外科ICU(SICU)、儿科ICU(PICU)、急诊ICU(ECU)。这三者以监测和支持所有的人体脏器为责任,属于综合性ICU范围。心脏病ICU(CCU)、呼吸ICU(RCU)、血液学ICU等则属于专科ICU。
ICU护士不仅要有多专科医疗护理及急救基础知识,更要强调对病情系统的观察认识,还应掌握各种精密仪器的使用、管理、监测参数和图像的分析及其临床意义。从某一专科抽调来的骨干护士,可以先进行多科的轮转学习,再进行ICU的强化训练,然后,在实践工作中逐渐达到ICU护士标准。
ICU病室还应设化验员1名,负责常规化的检查;技术员1名,负责贵重仪器的维护、保养及病室内部分消毒工作。
2、ICU护士素质标准
ICU护士应为本学科中技术最全面、工作能力最强,在临床实践及护理科研方面起重要作用的专职监护人员。其素质标准如下:
(1)有为护理事业奋斗的献身及开拓精神。
(2)有一定的人体健康与疾病的基础护理生理学知识。
(3)有较广泛的多专科护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4)善于创新及应用逻辑思维,发现问题及总结经验。
(5)实际工作及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操作敏捷、善于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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