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概念
内容提示:在我国,ICU、还没有统一的中文译名,可称为加强医疗科、集中治疗病房、危重病监护室等。又因收治对象不同,脏器监护特点不同分为外科ICU(SICU)、儿科ICU(PICU)、急诊ICU(ECU)。这三者以监测和支持所有的人体脏器为责任,属于综合性ICU范围。心脏病ICU(CCU)、呼吸ICU(RCU)、血液学ICU等则属于专科ICU。
ICU护士与病人的数字比例为3:1至4:1。
目前,国内没有ICU护士的培训中心,现有的ICU护士无专业证书,待遇方面也无相应提高,这与国际危重病护理学的发展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在欧洲,英国护士从专科学校毕业后再需进行6-12个月的ICU专业训练;瑞典是1年;奥地利是9个月;丹麦是1年半。结业者授予ICU护士证书,待遇方面优于普通病护士。我国也应在这方面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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