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的药物配伍
内容提示:药物具有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两重性,利用前者、避免后者是选药组方的基本原则。后者就是用药禁忌的问题,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等内容。 一、配伍禁忌中药“七情”中的“相恶”和“相反”的配伍关系,均属用药禁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
药物具有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两重性,利用前者、避免后者是选药组方的基本原则。后者就是用药禁忌的问题,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等内容。
一、配伍禁忌
中药“七情”中的“相恶”和“相反”的配伍关系,均属用药禁忌。有关反药的内容,历代古籍中记载并不一致,被后世公认并影响较大的是金元时期概括的“十九畏”和“十八反”: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其中“十九畏”的“畏”,与“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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