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容提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地处海拔3658米的古城拉萨,位于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东侧,与风景秀丽的宗角禄康公园相邻,始建于1952年。伴随着西藏和平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前进步伐不断成长、壮大。50年的风雨历程,50年的艰辛创业,她见证了西藏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进程。西藏卫生事业的
建院后的几年内,医院的工作基本步入正轨,制度建设渐趋完善。1953年,制定出《拉萨人民医院工作计划》(草案),内容包括科室主任职责、护理人员职责、主治医师职责、住院医师职责、预防院内感染的基本对策、病理解剖制度、总务制度、医院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及各科室工作制度等;1955年,根据第三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方针及《西藏地区卫生工作计划》,制定出了第一部《院章》,共六章38节,其中有总则、制度、工作规则、各级人员工作职责等,同时在医院推行“三制”,即计划治疗制、科主任负责制、保护性医疗制。为了减少医疗事故,1956年,制定了“三查四对”制度和事故差错分类登记;1963年,建立了病房医生按级负责制度、药房交接班制度、病房住院医生24小时负责制度、公章管理制度、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处方和药品管理制度等。
医院成立后,不断加强民族医疗队伍建设,培养了许多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也为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输送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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