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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六市试点全民医保 每人每年补助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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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7-31 来源:广州日报
内容提示:记者昨日获悉,广东正在积极探索“全民医保”模式,目前已经确定梅州、湛江、揭阳、韶关、惠州和肇庆6个市作为试点,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覆盖人口达1160万人。其中省财政按不低于新农合标准每人补助35元,市县再补15元,城镇居民可分档选择交50元、70元、130元。就剩下1700万非职工的城镇居民,还没享受任何医保,

  参保方式将以家庭为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很多方面有所不同。首先是参保方式将以家庭为主,除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外,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其他相关城镇居民都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

  在参保费用上,将采用政府补助方式,实行低费率,每人每年缴费不超过300元。根据省的初步方案,城镇居民人均筹资标准分三档,每人每年100元、120元、180元,其中省财政按不低于新农合标准的补贴给予补助,今年的标准是每人35元,市县再补15元,城镇居民可分档选择交50元、70元、130元。但是具体到各个市县,可按照各个市县的具体经济情况,进行调整和选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重点是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其支付比例将介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之间。从方案上看,三档的报销封顶线分别为1万元、2万元、3万元。从目前拟开展试点城市的测算情况看,一年封顶线高的可达四五万元,低的也有一万多元。

  据透露,城镇居民纳入医保之后,还将考虑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到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比如提高在社区就诊的报销比例,拉开社区医疗机构与二级、三级医院的自付比例差别。参保工作也将重点在社区中推行,方便为参保群众办理资格认定、登记、参保等手续。

  此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探索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引导机制,力争做到“参保时间越长、享受待遇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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