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要求二级以上非营利医院实行一日清单制
内容提示:本报讯:昨天,西安市卫生局印发西安市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价格信息等五类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二级以上(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度。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是现行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到2007年底,全市县级(二级)以上的医院
本报讯:昨天,西安市卫生局印发西安市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价格信息等五类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二级以上(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度。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是现行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到2007年底,全市县级(二级)以上的医院必须实施医院院务公开;到2008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医院执业资质信息,包括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医院的医生、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员、急危重患者优先就诊措施及流程.
医疗价格信息包括全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销售价格和特殊医用耗材价格,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二级以上(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一日清单”制度。“一日清单”应反映住院患者当日发生的所有费用,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医疗管理信息包括院长、副院长、职能科室名称和职责权限等。对外公开的形式,在挂号室、收费处、各功能检查科室、门诊室、治疗室等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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