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友病人有望享受医保,省政协委员提案得到答复
血友病是一种因基因缺陷而引起的遗传性出血性疾病。病人因体内缺乏某种凝血因子而经常发生内出血,发病时出血不止。我省的血友病患者人数约4000—8000人。
来自省台盟的政协委员孔令人等在一份提案中提出,应改善我省血友病患者的医疗状况,修改相应的医疗保险条例,并将他们纳入残疾人群体。近日,中残联和广东省卫生厅分别对他的建议作出答复,透露广州市在今年内将出台有关医保政策,没有固定用人单位的血友病患者可能纳入基本医保范畴。
建议:应列入“门诊特殊项目”
孔令人委员指出:在我省,血友病患者尽管是一个很小的群体,但更加需要政府、社会的关怀。尽管我省许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行,但血友病患者难以享受医保。多数血友病患者受教育程度低,许多人的职业无保证,达不到医保办法中关于“血友病人是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的要求,因而无投保资格。同时,因为血友病患者的常规治疗只需要进行静脉给药输注,所以病人一般选择在急门诊进行治疗。根据医保办法,患者只有在住院治疗时才能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支付部分药费,血友病患者的治疗就没有明确列入门诊特定项目。
有鉴于此,委员们呼吁,省、市两级的卫生、民政、财政、司法等部门应该尽快协调、研究解决无法参加医保的患者的医疗补贴,尽快出台针对不能参加医保的血友病人的医疗保障办法,或者争取将其纳入医保范畴。他们建议修改相关的医保条例,将血友病明确认定为“门诊特殊项目”,以便使参加医保的血友病患者在门、急诊就医的医药费用报销时能按“住院治疗”一样被对待。
答复:要视医保基金而定
就将血友病患者列入“门诊特殊项目”的问题,广东省卫生厅答复说,要视医保基金的情况而定。目前广州市参保人员中退休人员占的比例较大,超过1/3,对整个医疗基金压力较大。如果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会不断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