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月底前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内容提示:昨天,国家卫生部发布《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于今年10月底前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根据国家卫生部发布的这一新“通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将感染性疾病
昨天,国家卫生部发布《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于今年10月底前建立感染性疾病科。
根据国家卫生部发布的这一新“通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二级综合医院需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了解到,根据上海《公共卫生体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已计划在华山、瑞金、市六、曙光、新华、儿科等6所市级医院建传染科,同时还将在26个市级医院设立传染病专用门诊。在即将落成的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除核定的500张床位,还预留了5万平方米空地,能在需要时快速增加600张临时病床,不仅能满足突发性大规模流行性传染病隔离治疗的需要,还能为上海传染病临床治疗和生物安全科学研究提供一流的实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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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刚刚过去的8月份,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上报了382612例传染病病例,其中死亡的有641例报告。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数据,在这些上报的传染病病例中,肺结核、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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