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治痛经打针后死亡
刘某的母亲极度悲伤家属说都怪医院没做试敏丧女的她说
桦甸市常山镇医院在给女儿刘某打针前,并没有试敏,而且在抢救时,使用的方法也不得当,导致女儿最终死亡,医院应该有责任,我一定要为死去的女儿讨个说法。
东亚吉林讯(记者 迟飞 文/摄) 4月15日,桦甸市的19岁女孩刘某因身体不适,到桦甸市常山镇医院治疗,她打上针没多久,就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常山镇医院抢救无效后,刘某转院抢救,16日早,刘某死亡。刘某的亲属认为,刘某的死和医院打针前没有进行试敏有关。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一针打下去病人出现休克
昨日,刘某的男友韩阔说,19岁的刘某在桦甸市常山镇一家饭店做服务员,他们是小学同学,去年春天两个人好上的,打算今年秋天订婚。4月15日那天,他接到女友刘某的电话,说痛经。当日10时许,他送女友到常山镇医院。一位姓施的女医生问完病情后,又问刘某是不是去年在他们这里做过阑尾炎手术,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施医生就说知道打什么针了。刘某的男友称,打针前医护人员没有对刘某进行试敏,直接就打的菌必治,可针打上还不到两分钟,刘某便出现了恶心、呕吐等症状,等医生来时,刘某已浑身发紫并休克。
家属认为是因为未做试敏
刘某的母亲陈玉梅说,女儿休克后,常山镇医院的医护人员抢救了好几个小时,仍不见好转,于是他们向医院提出转院。当日14时50分许,刘某被送到桦甸市人民医院抢救。16日6时30分许,刘某死亡。陈玉梅认为,医院在给刘某打针前,并没有试敏,而且在抢救时,使用的方法也不得当,导致女儿死亡,医院应该有责任,她表示一定要为女儿讨个说法。
记者在桦甸市人民医院的病历表上看到,医生为刘某做的入院诊断为菌必治过敏、过敏性休克,死亡诊断为:菌必治过敏,过敏性休克,心脏骤停,电解质紊乱。
医院称得等尸检结果出来再说
昨日上午,常山镇医院的赵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整个救治的过程中,医院的医护人员不存在医学上不得当的救治方法。至于家属质疑试敏问题,需要等验尸报告出来才可以答复。对于家属表示要讨说法、要求赔偿等,都要等验尸报告出来以后,按照法律程序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