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专题推荐
栏目热图

丈夫向二婚妻子索要青春损失费

正文字体:  
日期:2006-4-16 来源:重庆商报
内容提示: 本报讯(记者 徐梅 实习生 陈颖)“离婚可以,只要赔偿我5万元‘青春损失费’。”面对妻子的离婚诉讼,丈夫在法庭上提出赔偿,理由是妻子是二婚,而自己还是头一次结婚。张某和蒲某均是残疾人,两人于1989年结婚,妻子蒲某系二婚并有一女。 在法庭上,蒲某表示,张某内心一直嫌弃自己是二婚,不能为他生孩子,经常为此

  本报讯(记者 徐梅 实习生 陈颖)“离婚可以,只要赔偿我5万元‘青春损失费’。”面对妻子的离婚诉讼,丈夫在法庭上提出赔偿,理由是妻子是二婚,而自己还是头一次结婚。14日,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张某和蒲某均是残疾人,两人于1989年结婚,妻子蒲某系二婚并有一女。婚后一年,两人就为是否再生小孩的问题争执不休,经济分配上也出现矛盾。

  在法庭上,蒲某表示,张某内心一直嫌弃自己是二婚,不能为他生孩子,经常为此借酒发疯打骂自己,两人的矛盾已越来越深,她才决心离婚,并愿放弃名下所有财产。丈夫张某则反驳称自己本不愿意离婚,如蒲某坚持要离,就要赔偿他5万元“青春损失费”,因为蒲某已是二婚,而自己是头一次结婚,到头来什么都没得到。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间已失去最基本的信任,故判决两人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至于张某提出的5万元的“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 | 打印页面 | 发表评论(共有 条)】
相关文章
延伸阅读
发表评论
网站图文更新
最新新闻
热门文章
热门图文
网站推荐
互动论坛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投放|商务合作|友情链接相关法律|网站地图|RSS|XML|MAP
Copyright © 2004-2008 Jtto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景天阁 健康资讯[景天阁两性天地] 版权所有
合作联系QQ:550036 Email:jttop@163.com 中国电信提供网络带宽 粤ICP备05004651号
本站所供内容仅供参考,不可替代医生意见,请谨慎使用部分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仅为传播信息,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或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撤销该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