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2007年工作要点》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会议指出,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时期,要在全国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包括比较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为重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坚持中西医、中西药并重,实现中西医药协调发展;坚持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坚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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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
据新华社电 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6部委21日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后,又一事关中医药创新发展全局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明确提出,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多学科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纲要》将中医临床研究、中药产业发展、基础理论研究、标准规范研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确定为中医药发展的优先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