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苯脲属于化学药物禁止加入保健食品
内容提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格列苯脲、格列奇特和盐酸二甲双胍等属于化学药物,禁止加入保健食品,而一种名为“苦乐康胶囊”的保健食品近日却被检出含有以上化学药物,有关人士前日获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已对该胶囊展开了查处行动。 据介绍,日前发出的《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部分批号“苦乐康胶囊”的紧急通知》指出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格列苯脲、格列奇特和盐酸二甲双胍等属于化学药物,禁止加入保健食品,而一种名为“苦乐康胶囊”的保健食品近日却被检出含有以上化学药物,有关人士前日获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已对该胶囊展开了查处行动。
据介绍,日前发出的《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部分批号“苦乐康胶囊”的紧急通知》指出,批号为20041201(非卖品)、20040902、20041201的“苦乐康胶囊”囊壳中被检出含有化学药物格列苯脲,批号为20050401的“苦乐康胶囊”中被检出含有化学药物格列奇特和盐酸二甲双胍,按照《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格列苯脲、格列奇特和盐酸二甲双胍等属于化学药物,禁止加入保健食品。初步认定保健食品“苦乐康胶囊”可能存在擅自更改配方加入化学药物的问题。另外,“苦乐康胶囊”还存在扩大宣传产品功效的非法广告宣传行为。
6月10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的《紧急通知》后,该局稽查大队立即组织了人员对福田区红岭中路、南山区桃园东路的两家苦乐康糖尿病食品专卖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出售的通知中列出的批号为20041201(非卖品)、20040902、20041201、20050401的“苦乐康胶囊”实施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共保存“苦乐康胶囊”90盒。
据了解,早在4月22日,深圳市药品检验所便检出标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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