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妻子也有责任
内容提示:一位妇女,写给我这样一封信,信中说: “我是一名教师,今年35岁,我和丈夫没有什么感情,只是迫于压力(大龄),我才于29岁结了婚。 去年十月份,丈夫突然向我透露,他有了外遇。丈夫向我说过后,一点悔过的意思都没有。 其二,凡是将就结婚者,大都在生了子女后,把全部精力转移到孩子身上,从而在夫妻生活、感情上疏远
其五,当妻子发现丈夫外遇后,常不能冷静对待,动辄去求救于父母亲友,甚至去向对方的单位领导告发,而不做夫妻间的交流与沟通。不少妇女以为,结婚证就是婚姻的保障,似乎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必然是被所有人同情和支持的。可惜的是,我们的社会没有这种法律--婚外恋算是犯罪。即便你抓住证据,领导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可见,真正为婚姻做保的,还是婚姻的双方自己。持结婚证在手的“死亡婚姻“何止一家!
没有感情就不该嫁,嫁了就要培养感情。忽视了丈夫,把希望全寄托在孩子身上的妇女,她丈夫不找婚外情又待如何?奉劝这位妇女:为今之计,提离婚不是上策。丈夫不同意离,必有其不离的道理,起码他认为你是个好母亲。如果他想娶那位情人,你不离他还要逼你离呢。
不要揪住辫子不放(其实什么也没抓住),还是以静观动,看看他说的事是否属实?如果是有意激你一下,让你对他多关心些,多爱他些,这不是一个很好的转机吗。你就认真改变一下自己的态度,既做好妈妈,也做好妻子,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否则,照这样发展下去,心境会越来越恶劣,心理也会更加扭曲起来。夫妻感情不和,拿孩子撒气是最糟糕的做法。这会使幼小的心灵受到巨大的创伤,对其发育成长极为不利,弄不好真是三败俱伤。责任在谁?反正不全在丈夫,妻子也有不能逃脱的责任。
拖,是一种对待办法,但要会拖。整天谁也不理谁,形同路人是一种消极的拖法;权当已成过去,不忌前嫌,一切从头开始,把应付的感情,尽情地付过去又是一种拖法。
丈夫有外遇,不见得就想离婚。如果妻子不想离就别火上浇油。有不少闹到离婚地步是妻子步步紧逼出来的,望处于类似此例的妇女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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