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性病防治 > 艾滋病 > 新闻中心 >  正文
专题推荐
栏目热图

重疾险将不保艾滋病

正文字体:  
日期:2007-4-15 来源:www.39.net
内容提示:昨天,从保监会等多个渠道获悉,我国针对重疾险建立的第一个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规范》)正本已制定完成。规范指出,8月1日后,保险公司签订重大疾病保单须符合规范。 据了解,新制定的《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

  昨天,从保监会等多个渠道获悉,我国针对重疾险建立的第一个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规范》)正本已制定完成。规范指出,8月1日后,保险公司签订重大疾病保单须符合规范。

  据了解,新制定的《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其保障范围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6种疾病。与此同时,原位癌等6种恶性肿瘤则不在《规范》的保障范围。

  重疾险的6种必保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不在保障范围6种恶性肿瘤: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 | 打印页面 | 发表评论(共有 条)】
相关文章
延伸阅读
发表评论
网站图文更新
最新新闻
热门文章
热门图文
网站推荐
互动论坛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投放|商务合作|友情链接相关法律|网站地图|RSS|XML|MAP
Copyright © 2004-2008 Jttop.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景天阁 健康资讯[景天阁两性天地] 版权所有
合作联系QQ:550036 Email:jttop@163.com 中国电信提供网络带宽 粤ICP备05004651号
本站所供内容仅供参考,不可替代医生意见,请谨慎使用部分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仅为传播信息,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或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撤销该部分内容。